日前,资阳3名男子因捕获700余只蟾蜍(俗称“癞”)涉嫌非法狩猎,被资阳雁江区丰裕镇派出所抓获,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移交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今日,成都晚报(微信号:CDWanBao)记者通过资阳雁江区丰裕镇派出所了解到,日前,该派出所民警在夜晚巡逻时发现两名可疑人员,他们骑着一辆摩托车,民警注意到车上挂的编织袋子在不停地动,里面疑似有活物,两名男子看见民警立即加快了速度。
最终,民警在一乡村道路的断头路处发现被丢弃的摩托车,还有一辆面包车,民警立即对两辆车进行搜查,发现车上总共近700只癞。
丰裕镇派出所民警依据线索找到了三名男子王某文、王某成和朱某,并将三人移交给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今日中午,成都晚报(微信号:CDWanBao)记者联系到资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平,了解到三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有近1700多种,常见的麻雀、青蛙、野鸡、野兔等都是。
“每年3月到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的,即非法狩猎罪,将予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已经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立案调查,之后会移交司法检查机关。”邓平告诉成都晚报(微信号:CDWanBao)记者。
《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崔格萨尔:特别需要普及哈,我们这个踏踏赖克宝多得不是点吧点,下雨过往的车辆都不晓得压死好几百只,长这么大还第一次听赖克宝是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