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属于古生物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存于地层中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具有科学研究价值。民间有“龙骨”作为中药材的说法,于是就有人打起了盗挖“龙骨”卖钱的主意。近日,镇原县公安局又破获一起组团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
2022年8月11日,镇原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开展“百日行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时发现,新集镇王寨村有人在盗挖“龙骨”,立即组织王寨村干部、村民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员9人,查扣被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71.8公斤。
经查,2022年8月8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声称在镇原县新集镇境内有“龙骨”并且知道具体位置,随后赵某伙同张某、陈某三人驾车前往镇原县新集镇山沟中先进行了踩点。10日,赵某伙同张某、陈某、李某、丁某等10人带好工具分别从合水县、华池县出发,前往镇原县新集镇盗挖“龙骨”。11日凌晨赵某等人在盗挖“龙骨”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名犯罪嫌疑人已上网追逃,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