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10日22时,郑**在鹿城区南汇街道划龙桥路兴利大楼周天养生馆贵宾01号房间以358元人民币价格提供一次的方式,向张*进行,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10日22时,张**在鹿城区南汇街道划龙桥路兴利大楼养生馆贵宾01号房间以358元人民币价格提供一次的方式,向郑*进行嫖娼,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查获嫖娼作案工具使用过的一次性一条,使用过的纸巾一团。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郑**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