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市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探索“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监督管理新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全力保障一流高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机构来宜创办新型科研机构。
“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指的是“既不像机关,又不像学校,既不像企业,也不像事业单位”,聚焦科技创新,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相继出台,“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加速在全国落地,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新兴科技产业力量。与传统的研发机构相比,“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在开展周期较长的基础研究、交叉学科研究、工程化与中试、产业化推广等方面独具优势。不过,由于存在身份难界定、法规滞后、配套政策不健全等短板,一直以来,“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为此,市委编办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参照周边多地先进经验,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办法》,对满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主要围绕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重点培育发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须的科研条件和设施;具有本领域国内外一流的专家作为筹办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专职人员规模不低于20人;具有满足科研业务活动开展的开办资金;重点支持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地方政府共建项目”等条件,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力保障一流高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机构来宜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有了法人证书,新型研发机构就等于有了身份证,在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合作方面将有更多底气。”市委编办相关工作人员说,新型研发机构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后,为其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赋予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能以事业单位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自负盈亏,独立运行。不过,与传统的事业单位相比,“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编制。“正因为跟传统事业单位既像又不像的特点,使其能够作为政府、学校、研发机构、企业多方合作的平台,在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时发挥关键作用。”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