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召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日,富顺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非法捕捞的各类河鱼河鲜480余斤,价值14000余元。
7月19日,富顺县公安局琵琶派出所组织开展沿江巡逻,民警在沱江黄葛水电站附近,将正在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
据悉,随着近年来禁渔工作不断深入,沱江野生鱼类在市场上几乎绝迹,野生鱼类价格飞涨,吴某某受利益,渐渐打起了捕捞沱江野生鱼类的主意。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交代,今年以来,他多次从沱江黄葛水电站附近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销售给从事鱼类生意的廖某某和罗某某,自己从中获利。警方顺藤摸瓜,将收购野生鱼类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和罗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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